- 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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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志勤
- 出版者
- 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
- 雑誌
- 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 (ISSN:05638089)
- 巻号頁・発行日
- vol.152, pp.141-170, 2007-12
紹興是具有二千五百年悠久歷史的著名水鄉,但是,紹興的美麗風光並不是依賴自然界的變化而形成的。不用說紹興的自然環境變化得益於歷代統治者的治水和利水,但是我們也不應忘卻生活在這一方土地的人民對自然的利用以及管理。現在,因為急劇的經濟發展和地方開發,環境問題特別是水污染問題不斷加劇。對於自然的管理和環境問題,無論日本和中國已在很多領域展開深入的研究,為了探求自然的利用和管理,"自下而上"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管理模式(community based management)已引起極大關注。因此,對於長期以來與山林河川共生共存的當地人民是如何進行自然的利用和管理的這一問題,當然就成為一個必須探討和研究的重要課題。作為本文研究對象的紹興南部山區王壇鎮舜王廟周圍,傳承著魚類敬仰舜王的民俗,為了保護這些魚類,很早以來就有把舜王廟下雙江溪中的舜皇潭作為禁漁區的習慣。並且,對於那些違反禁漁規約的人,作為懲罰要讓他們負擔請戲班演戲或者置辦酒席的費用,也就是說曾經存在過"罰戲"、"罰宴"這種適應當地人文環境的懲罰方式。從這樣的傳統民俗中,我們可以看到因為信仰、祭祀而結成的地域共同體在自然管理中所發揮的作用,很明顯,這和日本的村落共同體在自然管理中發揮作用的情形是不相同的。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首先闡明因舜王信仰、舜王廟會而形成的共同體和自然管理的關係,然後探究把罰戲、罰宴作為懲罰手段的這種類型的共同體,在自然管理中所發揮的作用。